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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4 14:04:00 更新日期:2023-09-04 20:34:36

   
   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九届八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一)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10部左右。  

(二)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 
  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30篇左右。 


二、推优对象

推优对象为2014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

 
三、报送要求 
   1.推荐名额 

⑴各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 

 ⑵除了单位推荐报送,个人也可直接向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自荐报送。自荐作品作者请在附件中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自荐作品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和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联系人: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程阳阳、杨婧、王筱淇,电话(兼传真):010-5975945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推优标准 
  ⑴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⑵ 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⑶ 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3.报送材料要求 

⑴每部著作类作品原作3部;每篇文章的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版(校内报送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⑵《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 


四、报送截止日期 

校内申报截止至2016年8月5日 


五、推优程序 
  初评: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和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作品及自荐作品进行初选。 
  复评: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和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鉴。专家委员会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评选组。 
  推优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推优成果 

拟于今年10月在北京举办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推优发布活动,将推选出的优秀文章结集出版。 


七、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  王新华 
  电话: 010-664258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办公楼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