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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5 09:53:00 更新日期:2023-09-04 20:06:07
   

各院系: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2014] 2号)(附件5),为做好我院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次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各院系申报的成果既可由多人合作完成(可以是教研室内部合作,或跨教研室合作,或跨院系合作),也可由个人独立完成,每个院系限申报两项成果,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二、“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附件1)

 

三、院内初审材料提交要求: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光盘两套。《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光盘需注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四、我院初审日程安排:

    1、各院系提交的书面材料和光盘应于9月17日(周三)前交至研究生部办公室(教学楼504)柯扬老师处。

    2、研究生部审核材料后将于9月下旬组织院级评审会议,并根据名额限定,评选出两项成果,上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联系电话:66416651  联系人:柯扬。

 

 关于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补充通知

 

1、因“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申报成果形式没有明确限制,仅区分了“教育研究类”和“教育实践类”,请老师们以自认为最优秀的成果(不限形式)参选即可。比如,“教育研究类”成果可以是论文、论著、教材、获奖,也可以是在理论教学上培养出优秀人才等;“教育实践类”成果可以是大型演出活动、音乐节、获奖,也可以是在实践类专业教学上培养出优秀人才等。只要是在研究生教育中有较大价值、分量和影响的成果均可申报。

2、多人联合、跨教研室、跨院系的成果均可申报。

3、《申请书》中“推荐、评审意见”由学院填写。

4、须按《申请书》上“附件目录”的要求附上“反映成果的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