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关于我院副院长叶小钢同志等应邀赴印度开展文化交流及演出活动相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13 10:36:00 更新日期:2023-08-25 17:18:00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尔各答总领馆的邀请,我院副院长叶小钢同志等10人拟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18日赴印度开展文化交流及演出活动,共在外停留6天,国际旅费及公杂费由我院自付,其他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