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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澳门原料网大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院发〔2020〕39号)

发布日期:2021-01-06 17:01:00 更新日期:2023-09-04 20:13: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利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遵循“统筹安排,公开公正,严格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资助类型

第四条 科研处为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助计划安排、项目组织、考评等各项工作。计财处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经费管理和核算部门,并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向包括:

(一)面向全校,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二)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和艺术实践能力;

(三)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

(四)开展重大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

(五)加强科技及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研究。

第六条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类型主要分为人才项目、科研项目、出版项目、创作项目、表演项目、实践项目等。

因学校发展需求,具体资助计划的调整和变动,由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备案实施。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坚持择优支持、专家评审的原则。申报立项程序是:发布指南和申报通知、受理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审核、公示结果、下达立项通知。

第七条 凡是已获得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第八条 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参与人同期参与申请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第九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立项后,科研处作为管理部门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任务书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科研处根据项目任务书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和结题验收。

第十一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预定任务时,课题负责人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实践类项目须当年完成,不得延期。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由于项目负责人的主观原因而不能正常实施和按期完成的,科研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做撤项处理,收回剩余资助经费,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应责任。由于项目负责人调离等特殊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学校按有关规定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资助经费。

第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按照资助类别,标注资助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

第五章  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是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管理权限与职责为:

(一)负责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

(二)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经费原则上分年度拨付。

第十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的预算执行。原则上要求当年预算、当年完成。归口部门应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确保各时间节点的预算执行率达到教育部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课题为校级,不设绩效经费。

第十八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办法和开支标准,参照《2023澳门原料网大全科研资金管理办法》(院发〔20196号),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资料费、材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出版费/宣传费、创作费、制作费等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十九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金支付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支票方式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性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计财处的“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录入发放(使用方法:进入微信公众号“2023澳门原料网大全”点击“财务助手工资网上申报学生酬金发放管理/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严控现金支付。

第二十条 已批复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的预算调整申请程序办理,按学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据实编报项目决算,由计财处和科处审核后,纳入结项验收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项目管理部分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有关财务管理部分由计财处负责解释。原《2023澳门原料网大全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11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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