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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艺术工作者开放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2019-05-06 14:40: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32:52
 

国家艺术基金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

青年艺术工作者开放项目申报

2019年4月15日,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深化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并鼓励内地(大陆)艺术机构、单位与港澳台艺术机构合作开展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

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受聘、就读于内地(大陆)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聘期、学籍一年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等。

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6月15日,欢迎在内地(大陆)工作或学习的港澳台青年艺术工作者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在申报受理期内,可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时提交项目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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