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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17:59: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31:30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由于本校未设置教学名师奖项,请申报者提供教育教学相关获奖信息)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一)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详见附件3)

  (二)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材料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魏晓玉,664119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科研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