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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09:50: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30:49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sipo.gov.cn/gztz/1151493.htm)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分别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鼓励从地方或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我司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1.请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报送科研处

  2.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报送科研处。项目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和附件3);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报送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3.逾期不予接收材料,两次报送项目不一致者,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魏晓玉

  电话:010-66411965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