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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学校美育科研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17:15: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29:55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北京学校美育工作及改革实践,促进北京市学校美育科研水平的提高,经市教委研究决定,于2022年9—12月开展北京市学校美育科研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不断提高科研论文的规范性、选材的科学性、价值的可用性,积极推动科研成果在学校美育改革和实践中的运用与转化,全面提升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水平。

二、参选对象

北京市各大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及北京市教育系统内从事学校美育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选题要求

根据北京市《行动方案》及教育部近三年来确定的学校美育课题研究方向,本次论文评选将重点关注七方面选题:

(一)学校美育价值与功能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为宗旨,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北京文化元素,围绕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育人目标等,开展学校美育独特价值与实践功能研究。

(二)新时代学校美育模式研究。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精神,探索“五育”并举的学校美育模式,构建具有北京特点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北京美育资源优势等相关研究。

(三)学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以及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研究。着重围绕探索和创新具有时代特征、北京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学校美育与艺术实践活动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纳入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学校美育与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四)学校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相关美育服务活动,高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校对口援教及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具体探索与研究;结合高参小项目内容,探索有效激发首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动能等研究。

(五)专业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发挥首都文化中心优势,有效利用各类优质资源包括师资力量,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等,不断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及文化强国建设的契合度,开展专业设置调整研究,积极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

(六)学校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以及学生艺术社团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等的相关研究。

(七)学校美育政策或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等的实践与探索。

四、撰写要求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问题意识,体现科研创新,在确保真实性基础上进行有深度的探讨,做到学术观点有新意、实践推广有价值。

(二)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研究内容及相关观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文献引用和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进行清晰标注。

(三)参评论文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撰写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学术文章(不含工作总结、策划方案、政策建议等)。凡已申报过市级以上评选的论文,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高校及教育科学研究院(所)上报论文为甲类论文,每篇正文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各中小学及其他从事学校美育工作相关人员上报论文为乙类论文,每篇正文不超过3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300字。

(五)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尾注用5号仿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24。

五、报送办法

甲类论文:单位相关部门对论文进行初评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至组委会。我校上报不超过5篇,同一作者限报1篇。

 (三)报送要求

论文作者填写《2022年北京市学校美育科研论文征集评选申报书》(附件1,论文类别为甲类,以下简称申报书) ,并将申报书及论文(包括PDF版和word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请注明“美育科研论文”申报字样。发送邮件后请短信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8810022916。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由北京市学校美育科研论文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报送论文进行评审。

(二)本次征集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获奖作者由市教委颁发获奖证书。

(三)本次征集评选日常工作由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负责。

 

科研处联系人:崔杉

联系电话:010-6641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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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