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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6 09:43: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29:47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31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1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1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31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1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指导教师等等相关教育教学奖项。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一)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详见附件3)。 

  (二)请于20239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材料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魏晓玉010-664119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