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遴选增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事宜,已于上学期发布通告,希望各位申报老师、各系部按要求做好前期工作,以便后续工作如期进行。
3月1日—3月7日
个人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相应表格《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书》交申报专业所在系。
3月8日—3月9日
各系组织评议、初选。由系主管领导指定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和审听专场音乐会,并填写相应的《专家评议书》(博附件3、硕附件3-1、2)。系、部初选意见填写在《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书》的相应栏目内。
3月10日 17:00之前
各系将通过初选者的申报材料及系初审意见送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楼121艺术硕士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3月15日前
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整理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3月中下旬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指导博、硕士生的资格做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