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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答辩后须办理事项

发布日期:2012-05-07 17:11:00 更新日期:2023-09-04 20:07:53
 

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须于6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5份论文,要求:

论文为答辩通过(修改)后的最终版本,必须附有原创性声明,并须作者本人签名;如同意我院使用学位论文,授权书须有作者及导师的本人签名;

论文题目如有改动须书面告知研究生部;

有双导师的学生,论文封面导师姓名处须将专业导师在前论文导师在后分两行书写;

论文封面中研究方向栏填写本人具体专业,如二胡;专业名称及导师职称须按照附件一:《专业方向及招生导师目录》准确填写;

论文封面大标题无需加《》号。

二、作曲及电子音乐作曲方向须提交A4规格的学位作品,每首作品各一份。

三、第二档通过的学生须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完善认可表》1份。

四、论文最终版本的电子版于6月28前网上提交到我院图书馆,提交方式见我院研究生部网下载区,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咨询电话664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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