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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答辩后还须办理事项

发布日期:2023-05-12 14:43:00 更新日期:2023-09-18 23:35:06
 

1. 答辩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在答辩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1份(必须有原创声明及授权我院使用签字),以下方向同时还须向系里提交U盘(内容如下):作曲方向学位作品每首各1份(PDF格式)、所有作品的演出音频或视频或作品的小样;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包含全部学位作品的电子资料。U盘里每个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作品名称。

答辩后论文题目如有改动须同时提交《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题目改动告知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表格)。

此次提交的论文及作品用于院学位委员会审核使用,材料不全的不予上会。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

2. 答辩成绩在7080分之间(不含80分)的学生,如果还想参加本学期院学位会的审核,要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博士生6份、硕士生5份(必须有原创声明及授权我院使用签字),及《学位论文修改完善认可表》博士生6份、硕士生5份(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表格,并须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日后一周内提交到研究生部。以下方向同时还须向系里提交U盘(内容如下):作曲方向学位作品每首各1份(PDF格式)、所有作品的演出音频或视频或作品的小样;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包含全部学位作品的电子资料。U盘里每个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作品名称。

答辩后论文题目如有改动还须同时提交《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题目改动告知书》。修改后的论文在本学期院学位会召开前如获原答辩委员会通过,可提交院学位会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3. 为保护本人知识产权,避免未发表的学位论文被不正当引用或使用,建议经院学位会审核获得学位的同学授权知网电子出版论文(自行出版的除外)。可于78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授权知网出版的纸质版论文1份(须有作者及导师授权签字)。


如有疑问请拨打研究生部电话66425670咨询。